第(1/3)页 数日后。 韩信正坐于河边。 头戴斗笠,腰间挂着鱼篓。 手里握着鱼竿,表情认真。 自成为曹秀门客后,他的日子好过许多。府上庖厨所烹煮的各种美食,他连听都没听过。当天连干三碗饭,惊得大黄夹着尾巴就跑了,生怕把它也给吃了。 当然,这饭也不是白吃的。韩信识字,也懂些拳脚功夫。这几日因为沛县政务繁忙,孤儿院也没人负责,便先让他顶上。 韩信对秦律上的造诣并不高,但却极其精通算学。他在南昌亭长那的时候,就经常帮他算账,算的是又快又准。就说算盘吧,韩信大概学了个把时辰就已精通,甚至比曹秀算的还快。 只能说,这就是天赋异禀! 毕竟行军打仗,不懂算学可不行。 于是乎,就让他来教稚生算学。 韩信教的方式也很简单,粗略讲过后就开始出题,出完题让他们自个做,他自己则是偷摸溜出来钓鱼。 至于钓鱼这事…… 先前钓鱼,他是为了谋生。 现在钓鱼,他是为了养生。 昨天晚上曹秀起来嘘嘘,就瞧见他坐在池塘边上钓鱼,惊得曹秀差点一棒槌砸过去。 “你在此作甚?” “长夜漫漫,垂钓为乐。” “可是……我这池塘没鱼啊!” “没事,信用的是直勾。” “你小子真是个天才!” “信其实也没这么好。” “你的情商还真是低……” “……” 韩信收起鱼竿,上面只有鱼草。 他之所以如此,还多亏了先前曾遇到位的老人。那人精通百家之言,尤擅兵法。蹭了他好几天的鱼后,便给他留下好几卷兵书。还告诉他,钓鱼只是小道儿,只能满足口腹之欲。要想成就番大事,就得如那昔日的吕尚——钓人! 韩信至今也不知那老者身份,他将兵书熟读数遍后,便按老者嘱咐焚毁。同时心中暗自立誓,昔日吕尚辅佐周朝成就番霸业,最终成为齐王。他韩信若能得遇明君,也能成为齐王! “信在此作甚?” “钓鱼。” 韩信瞥了眼边上的稚童,淡淡开口。 这俩是曹秀收养的孤儿,分别是阿正与蒹。虽说有些本事,但他压根瞧不上。整个曹宅,他就服曹秀,其余不过是些土鸡瓦狗插标卖首之徒。 “钓鱼?” 秦始皇皱了皱眉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