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旧梦-《奉旨逃婚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走水了!

    怎么会?!

    来不及多想,她忙撑着木架站起身。大火焚出的毒烟,引得体内毒素乱窜,她才站起来,便大口大口咳血。眼前一黑,又跌坐回去。木架也被带倒,压在她身上,疼得她“嘶嘶”直抽气。

    看来这辈子应该就到此为止了吧?

    也挺好。

    横竖证据已经找到,余下的事苍葭和明宇能帮她办妥。卫长庚是个明君,只要证据确凿,他会帮慕家沉冤昭雪。

    她没什么好担心的。

    况且她本就是黄土埋脖的人,过了今天没明天,能跟自己的家人死在一块儿,也不失为一种圆满。就让她黄泉路上,再去向父亲母亲请罪吧。

    慕云月欣然闭上眼。

    快了,就快要死了,马上就能解脱了。

    她已经听见彼岸的召唤声,像极了小时候,母亲常给她哼唱的歌谣。那样温和,那样柔软,同母亲的怀抱一样,她都舍不得离开。连一向不苟言笑的父亲,也忍不住停在窗边欣赏。哥哥笑话她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奶娃娃,可扭头还是事事都帮她扛,为她撑起一片天……

    “月儿!”

    震耳的吼叫将她从思绪中拽回,慕云月茫然看去。

    竟是娄知许。

    他居然来了,疯了似的要往祠堂里冲,三个护卫合力才勉强将他拦住。

    冲天火舌中,他漆黑幽深的双眼叫火光映得通红。平整干净到没有一丝褶皱的衣衫,也被灼出几个大洞。

    他一向克制冷静,相识这么久,慕云月还是第一次见他这般失态。

    也是,对于南锦屏的事,他总是上心的。想来是回府之后找不到人,以为还在她手上吧?

    慕云月讥讽一笑。

    曾经她以为,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走出当年那段初遇。可眼下再次见到娄知许,她突然发现,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。

    年少时的感情,就像炉子里的香,有一点火星便会燎原千万,不计后果,也不问缘由,只想着怎么才能烧得浓、烧得旺,仿佛永远不会止息。可一旦烧成屑,化作灰,便是再猛烈的火,也不会再复燃。

    时间就是那团焚香的火。

    让她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他,品尝到情爱的滋味,如烈酒过喉,轰轰烈烈;最后,也终于在那日积月累的鸡毛中,将她对他的所有眷恋都消磨殆尽。

    她早就已经不爱他了,只是不甘心。

    现而今就连这点不甘,也被他亲手斩断,若有来生,她只求与他再无瓜葛。

    顶梁的立柱轰然倒下,慕云月坦然地闭上眼。

    火海外传来娄知许歇斯底里的呐喊:“月儿——”

    才刚响起,就被另一道嘶吼声霸道地覆盖:“阿芜——!”

    这一声包含了太多,她分辨不清,只觉比娄知许更焦急,也比他更强烈,仿若一把利剑,要为她劈开这滔天烈火。

    慕云月还没反应过来,人便落入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,力道之大,几要将她揉进自己骨血。

    清浅的冷梅香自他袖口散出,让人想起皎皎月光下,皓皓雪色间,那二月岭上红梅满山盈谷的盛况。

    不是娄知许。

    却清楚地带着记忆里的那份炽热,像太阳一样,再次照耀她心房。

    慕云月猛地睁开眼,从梦中惊醒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吾既为王,食民之膏血而生,自当殚精竭虑,以吾之牺牲,换国之昌盛。———改编自游戏《仙剑奇侠传五前传》龙溟台词,非原创

    推一下隔壁预收《楚宫腰》,落魄千金和衣锦还乡的马奴,破镜重圆的故事,下一本会写它~

    【文案如下】

    林嬛第一次遇见方停归,是在十三岁那年冬天。

    那时,他还不叫“方停归”,叫“阿狗”,名字粗鄙,人也低贱。

    别的乞儿为了活命,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/下钻过,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。

    只他冷着一双眼,饿得眼冒金星,被打得头破血流,也不肯屈服。

    林嬛救了他,带他回侯府,给他吃食,给他衣裳,教他读书写字,还给他改了名,叫“方停”。

    愿他今生所有苦难,都能到此为止。

    少年生得俊秀,却也冷漠寡言,得了她那么多帮助,也从未同她道过谢。

    可每天早起,林嬛闺房的窗台上,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。从春到冬,风雨无阻。

    后来,他终于学会写文章,写的第一篇,便是婚书。

    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,他手心全是汗。月光照在他面颊,都泛起了淡淡的红。

    那是第一次,林嬛看见他如此紧张无措,也是第一次,她听见自己心跳乱了一拍。

    这事被林老侯爷知晓,当晚,少年就被打成重伤,赶出了林家。

    担心林嬛被牵连,少年忍着剧痛去见她,许诺一定会衣锦还乡,娶她为妻。

    林嬛看着远处正在挽弓的大哥,还是强忍泪水,给了他一巴掌,让他别自作多情。

    犹记当时,少年用一种锥心的目光望着她,像一头挣扎的困兽,红了眼眶,却牵了唇角,什么也没说,转身遁入黑暗。

    再遇到他,就是三年后。

    皇位更迭,朝堂动荡,林家满门被抄。

    领兵过来抄家的,正是当年那个被她耻笑自作多情的马奴,方停。

    也是如今天子身边的第一宠臣,北颐战无不胜的楚王,方停归。

    林嬛被充入娼籍,昔日可望不可及的帝京第一美人,如今成了砧板上的鱼肉,人人都可采撷。

    出阁那日,林嬛被群狼环伺调笑,屈辱不堪。心一横,她勾了勾方停归手心。

    可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,就只是漠然一扯嘴角,用那只曾为她摘来帝京第一枝桃夭的手,轻佻地挑起她下巴,“求我啊。”

    拇指摩挲她的软唇,眼里满是讥嘲。

    他不会救她了,林嬛知道。

    尸骨堆里爬出来的毒蛇,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屈膝,又如何会在得势之时,帮自己仇人?

    林嬛也没再指望他,自己想办法联系上表兄,求得他帮忙。

    可就在她去赴约的路上,马车突然翻了。

    林嬛从车厢摔出来,仰头便对上表兄死鱼般瞪得滚圆的眼,地上全是他的血。

    方停归一只脚踩在他头上,碾蚂蚁似的轻轻碾动。

    那柄沾血的长剑,却伸向林嬛,抬起她下巴,闲闲问:“除了我,你还想去求谁?”

    【小剧场】

    林嬛被方停归收作外室,帝京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有人唏嘘,好好一朵千金娇花,就这么被摧残。

    也有人幸灾乐祸,打赌林嬛何时会被方停归玩腻了丢开。

    可最后,却是林嬛先收拾好包袱,主动跟方停归辞行,方停归拽住了她。

    林嬛冷哼,学着他当初的模样,回敬他:“求我啊?”

    可她话还没出口,这位冷血无情的楚王殿下,当着众人的面,着急抢白:“求你求你求你!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