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七一章 剑走偏锋-《梧桐之凤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有钱还怕没地方买吗?”龙哥从收银台上一把抓回2000元钱,满脸不屑。“这么势利的人,你还照顾他们生意?你不记得上次我腿被打折了,谁给救回来的?”

    “记得,那是……”小虎走出店子,一路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龙哥与农药瓶子同一年出生,25岁,家里只有一个寡居的老妈,说来这孩子从小就苦命。没人管,长相特别。喜欢偏头说话,生气起来特别吓人,面目狰狞可怕,但是以前腿脚是没有毛病的,人有异象必有异能,靠这个吓人的长相。很早的时候,他就在街头瞎混,成为赫赫有名的狠角色。

    一个是面目可憎、人见人怕的恶钟馗,一个是娇生惯养、慈眉善目的奶油小生。

    小虎与龙哥似乎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,怎么混在一起了呢?源于这孩子喜欢在外面玩。一来二去,在舞厅邂逅了龙哥。

    其实龙哥真正的身份,是在舞厅等娱乐场所卖药的,就是毒品那些了,当然是属于小打小闹的,否则,就不会轻松地站在大街上,和小虎天天闲逛了,要么挣钱了,要么锒铛入狱。

    “我是好人里面的坏人,坏人里面的好人,一辈子就这样了……”龙哥说,他这种人是没有希望、理想或追求的,一无所有,他宣称,只是为了生活,还好,他还有一丝底线,他自己是不吸毒的,也没拉小虎下水,但其它事情,却没有那么多禁忌。

    小虎并不懂得多少大道理,只知道这个东西很危险,自己虽然顽皮,好吃懒做,成天在街上鬼混,还是对这些东西很排斥的,由于龙哥与小虎形影不离,二人成了走得比较近的铁杆朋友,自然无话不说,为将来考虑,经常为此争论。

    “龙哥,我觉得你做的这门生意太危险了,是犯法的,据说判刑很严重的,我看你还是搞些其它生意吧?”小虎劝说。

    龙哥:“我们吃的、玩的,哪样是正道来的?我们这样的人,还能知道做什么生意?”

    “卖奇生保健品吧……疗效显著,价格昂贵,只要吃不死人,咱们稳赚不赔,我大姐、大姐夫就是靠这个赚到钱的,现在不是在市区开服装店了吗?要花好几十万呢,要不是卖这个,他们哪有钱开?”小龙说的有鼻子有眼,还挺有吸引力的。

    “那还不是一样要靠忽悠人……我们卖给谁呢?我们也不认识什么有钱的朋友呀,大多是一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。”龙哥还是有些心动,“我们可以试试?把保健品卖给那些娱乐场所的人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