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可没有撒手不管,毕竟是带着容怡的命令来的。 重新拿起案例看了起来,瞧了两三个,又冲着张添意翻了几个白眼。 “变tai想的案例,果然够变tai的!” 唰唰地在案例旁边提了意见。 没错! 张添意用的案例就是前世费老师的案例,可是两个世界的法律并不通用,为了避免闹出笑话来,所以只写出案例,让小敏来判断。 得到意见后,粗略看下,问题不大,开播! 王宇拿着准备好的稿子,站在镜头前面,冲着大伙一笑。 瞬间吸粉无数,现场观众大声的尖叫。 张若晴没跟着李教授他们离开,留在了现场。 望着王宇心脏就扑通扑通乱跳。 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王宇的粉丝了。 用相机把一切都拍摄下来,目光聚集在王宇身上。 最近华夏好歌手正在招募,她觉得对方十分合适,或许可以向评委推荐一下。 王宇一个人。 一张桌。 侃侃而谈道。 “法律这种东西,看似离我们遥远,可又是围绕着我们的方方面面。 面对法律,很多时候我们都似懂非懂,经常会用一些道德性或者主观性的东西和判断是否合法。 其实这是错误的,就比如说接下来这个案例。 大家一起听下。 张三路过一家出租屋,看到一个女的喝醉了,就把持不住,冲上去与对方发生了那种关系,第二天那个女的醒来之后,被吓了一跳。 转头一看,发现居然是熟人张三啊,顿时心里就没那么慌,毕竟她心里是有些喜欢张三的,对于那件事情也就不再追究,并建议长期保持关系,请问张三他构成强女于罪吗?” 一听是如此刺激的八卦,大家都不困,踊跃地发言。 “主持人,你这个问题简单啊,这种事情是你情我愿,当然不构成。” “没错,长期保持关系,不正是男女朋友吗?男女朋友之间做那种事情,又怎么能构成犯罪呢?” “要是这都算犯罪了,那对夫妻恩爱前敢喝酒了。” 在几乎同一的意见里面,王宇摇了摇头道。 “那你们错了!张三的行为,其实已经构成强女于罪!” 第(3/3)页